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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广师大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时间:2026-09-29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单位代码:10588)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地处广东省省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广州,是一所“有历史、有特色、有速度、有理想”的大学。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高校,并入选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提升计划,2025年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称号。学校依托大湾区的区位、产业和职教优势,锚定“申博冲百创优”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技术+师范”发展新格局,着力培养“做人好、身体好、就业好”卓越人才,奋力建成“根植湾区,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学校简介详见https://www.gpnu.edu.cn/xxgk/xxjj.htm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拥有教育学、民族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新闻传播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应用心理、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交通运输、会计、新闻与传播、设计等9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一)一级学科硕士点开设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基础教育学、民族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物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新闻传播学等10个招生专业。

(二)教育硕士点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17个专业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域设有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旅游5个专业方向。

(三)工程类硕士开设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交通运输等13个招生专业。

(四)其他专业硕士开设会计、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设计等4个招生专业。

学校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校将结合生源、就业、导师队伍情况动态调整各专业计划,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结果为准。硕士研究生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复试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我校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还要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第2项要求。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

2.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要求(请留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网上公告)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加分政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6.我校202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三)报名信息审核

1.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不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3.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初试

(一)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2026年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2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2026年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我校各专业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二)。

具体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请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访问链接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4/2659.htm进行查阅,下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管理类综合能力、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初试考试大纲,可访问链接: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4/2647.htm 进行下载查阅。

五、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招生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原则上采取面试的形式(各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进行调整)。

(三)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工作程序由我校公布。

(五)我校各招生专业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在各专业复试方案中规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各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如有必要,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二)我校调剂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其中,拟录取为“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的考试体检标准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实际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我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专项计划

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主要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等。

(一)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继续拟在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等专业领域开设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jszs.gpnu.edu.cn/)发布的公告。

(二)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和复合型等高层次人才,我校与佛山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计划。

我校拟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交通运输等专业,实施“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

(三)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改革发展创新,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我校积极与香港、澳门高校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拟在控制科学与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职业技术教育(旅游)、应用心理等专业开展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

我校各专项计划数均纳入对应招生专业的总计划数内,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具体录取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一、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注: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免收学费。

十二、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地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面向正常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档进行奖励:一等奖为每生每年90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四)研究生“学术创新之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理工科前10名,人文社科前10名,奖励金额为15000元/人。

(五)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奖励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根据等级从0.05-10万元进行奖励。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

(七)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

(八)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0%,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九)考取博士研究生奖。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十)“三助一辅”工作。学校每年设置“三助一辅”岗位,岗位酬金25.4元/小时。受聘研究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报酬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其他。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

十三、其他事项

(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各专业拟就读校区由于培养单位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

(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联 系 人:曾老师、邓老师、丁老师

E-mail:gsdyzb@gpnu.edu.cn

微信公众号:广师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s://www.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jszs.gpnu.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