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广大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
为全面、真实地记录我校6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辉历程,充分展示学校建设和办学成果,学校全面启动了校史馆筹建工作。为加快推进校史馆建设进程,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广泛征集校史资料。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及前身院校(包括原广东民族学院、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东省机械学校、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等)办学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列:
1.办学以来,学校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如搬迁、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嘉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等。学校各时期重大活动收到的贺信、贺电、纪念品等。
4.曾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重要照片及相关材料。
5.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校徽、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通讯录、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6.教职员工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反映我校教学、科研自主创新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反映我校集体和师生员工参加校外重要活动获得的省厅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荣誉证书;反映获奖成果的各类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8.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画册、历届毕业生的纪念册及各类文字出版物等),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等。
10.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影响并得到社会认可的杰出、知名校友(包括各时期在校学习过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其他进修生等)事迹、参加重大活动的图片等资料。
11.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如历届校友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班级或年级毕业合影等。
上述所有校史资料均应附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联系人及电话。图片资料为实物或JPG格式,不小于1M。
二、征集办法
1.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提供方便。如不愿捐赠,学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2.属于各单位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题词、书画作品等,所捐赠的物品属于集体荣誉,应提供给学校永久保存。
三、征集说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组织,广泛发动在职或离退休教职员工,以及历届校友参与档案史料捐赠活动。各单位可鼓励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和校友直接捐赠实物,也可以从办学以来分年代先开展史料信息收集、登记汇总后根据校史馆建设需要再征集实物。在职教职员工的信息登记汇总报档案馆,离退休教职工的信息登记汇总报离退休工作处,历届校友的信息登记汇总报校友办。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收集好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实物,移交档案馆。
(二)欢迎个人捐赠。欢迎上门捐赠校史资料及实物。若因寄送不便,可电话联系,学校将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三)欢迎提供重要线索。征集史料期间,恳请广大师生及历届校友主动与档案馆、校友办、离退休工作处联系,或提供重要征集线索,或就史料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五、联系方式
1.档案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03;
邮箱:gsdag@gpnu.edu.cn
2.校友办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65585;
邮箱:xyh@gpnu.edu.cn
3.离退休工作处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电话: 38256621;
邮箱:sltc@gpnu.edu.cn
4.档案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办公楼503室;
邮编:51066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档案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9月5日